|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6月29日 22:38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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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6月29日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向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集团公司)等不超过十家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方案的议案:本次发行股份上限不超过33279万股(含33279万股),下限不低于11093万股(含11093万股);发行底价为10.34元/股;所有投资者均以现金认购。 二、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三、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四、通过公司与集团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六、通过公司向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下称:新能源公司)增资的重大关联交易议案。 七、通过公司以自筹资金5亿元再次向新能源公司增资并相应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八、通过确认新能源公司的审计、评估结果并签署《新能源公司增资协议书》的议案。 九、通过关于受让集团公司持有新疆库车广汇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49%股权的议案。 十、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部分生产设备进行融资租赁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十一、通过关于为集团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十二、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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