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6月25日 20:31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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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6月24日召开六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选举任昌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通过关于债务清偿的议案:经李毅、麦校勋、东莞市方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方达集团)、东莞市方达环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方达环宇)、余蒂妮五方协商,就有关事宜签订《债务清偿协议》,各方一致同意,余蒂妮以其拥有的1463.88万元现金及代方达环宇向李毅支付4986.12万元股权转让款所形成的对方达环宇的债权,代麦校勋履行向方达环宇补回6450万元资金[系麦校勋赠与方达环宇的款项,后因有关股权转让纠纷,导致该等资金被划入中国高新投资集团公司(下称:高投集团)下属公司高新开创投资公司(下称:开创投资)]的承诺。其中:余蒂妮于2009年6月26日前将1463.88万元现金转入方达环宇指定银行账户;本协议生效,即视同方达环宇已向李毅支付股权转让款4986.12万元。余蒂妮因上述代偿事项与李毅、麦校勋、方达集团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由李毅、麦校勋、方达集团、余蒂妮另行协商解决,与方达环宇无关。麦校勋因履行向方达环宇补回6450万元款项而形成的对高投集团和开创投资的债权、债务由麦校勋与高投集团和开创投资另行协商解决,与方达环宇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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