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6月01日 22:42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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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针对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简称: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告知书》中的相关问题逐条进行了检查和讨论,现就整改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莞市方达环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方达环宇)违规担保尚未解除,方达环宇股权转让中违规划转资金尚未追回,方达环宇2000万元短期投资款本金及利息的偿付责任尚未完全解除,公司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正在对以前年度定期报告进行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关于方达环宇股权转让引发的相关问题:公司实际控制人麦校勋确认由其负责与中国高新投资集团公司(下称:中国高新)进行协商,在达成一致意见后,中国高新将解除对方达环宇在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城支行所设账户中30473957.96元银行存款的冻结;麦校勋承诺由其在2009年6月30日前负责向方达环宇补回6450万元款项。公司已向麦校勋发函确认了其对公司的该笔债务,并将在履行相关决策审核程序后进行账务处理。 关于违规担保问题:麦校勋已与广汇科投达成初步和解意向,麦校勋已向公司承诺,于2009年6月30日前解除方达环宇为东莞市方达集团有限公司和东莞市长荣置业有限公司合计4笔(分别经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2009]东二法民二初字0650号、933号、992号《民事调解书》确认),涉及总金额为5126.03万元的债务及相应利息的连带担保责任,且保证不会对方达环宇造成任何经济损失及或有责任。 关于方达环宇对广汇科投2000万元短期投资款本金及利息的偿付责任,经发函确认,东莞市莲城物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莲城物业)确认了对方达环宇2000万元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公司将根据莲城物业的回函,确认该笔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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