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证券频道>证券公告>沪市上市公司公告
“四川金顶”公布收到法院传票公告
来源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布时间 2009年05月27日 18:58 作者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5月25日收到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简称:法院)有关传票、《合议庭通知》、《民事起诉状》及《证据目录》等,施正明(原告)就与浙江大地纸业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一)、陈建龙(被告二)及公司(被告三)民间借贷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现将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原告于2008年11月10日与三被告签订的《借款及担保抵押合同》,约定由原告向被告一出借人民币2000万元(具体以到账金额为准),月息为1.5%,借款期限为2008年11月10日至2009年3月31日。同时被告二、被告三作为被告一的连带责任担保人在该合同上签章。签约后,原告于2008年11月15日前分五次共向被告一出借人民币1400万元,被告一于2008年11月15日向原告出具三份收据,共计人民币1500万元(其中100万元为被告一估算到借款期满上述借款应付利息约为100万元,故提前写入);2009年2月20日,原告又向被告一出借人民币300万元(共出借本金1700万元),被告一同样出具了相应收据,期间被告一于2009年3月6日、10日两次归还原告550万元和150万元。
    借款期满后,原告虽多次向被告一催讨剩余款项和利息,但被告一仍迟迟不肯归还,鉴于此,原告特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判令被告一归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1000万元并支付利息人民币111.6万元(从实际出借日暂计至2009年5月6日,最终以实际支付日为准);被告一支付原告律师代理费人民币10万元;被告二、被告三对上述请求承担连带责任;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根据法院于2009年5月19日签发的传票,上述民间借贷纠纷案将于2009年6月26日上午开庭。
 
 
 
 
 
文档附件:
 

 我要发表评论 [点击查看网友评论]
会员代号: 用户密码: 匿名发表:
 
评论注意事项
 相关新闻
·四川金顶再涉民间借贷 (05-27 10:21)
·华伦系再现1亿元债务 相关资产遭查封 (05-26 10:09)
·“四川金顶”公布关于诉前财产保全公告 (05-25 22:44)
·陈建龙“辞任”四川金顶董事长 (05-22 10:38)
·酿成危机难收场 四川金顶“掌门”陈建龙去职 (05-22 08:59)
·四川金顶董事长陈建龙提请辞职 华伦或将退出 (05-22 05:15)
·四川金顶陈建龙请辞董事长职务 (05-22 02:42)
·“四川金顶”公布关于收到法院应诉通知书及诉讼财产保全公告 (05-21 22:19)
·“四川金顶”收到应诉通知书及诉讼财产保全公告 (05-21 21:03)
·“四川金顶”公布董事长提出辞职公告 (05-21 21:03)

频道要闻
全景网特色内容
 48小时博客热贴
 论坛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