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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阳光”公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布时间 2009年04月27日 21:32 作者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4月25日召开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4.0元(含税)
    三、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
    四、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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