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4月19日 15:18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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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4月16日召开六届六次董事会及六届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08年12月31日总股本26401.738万股为基数,每10股送3股派送1.5元(含税)。 三、通过公司2009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为人民币49500万元的借款(包括长期项目借款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其中:公司本部为44500万元,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拥有的房产提供抵押担保;控股子公司借款5000万元,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拥有的房产提供抵押或由公司提供信用保证。上述借款计划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公司办理借款手续均为有效。 四、通过续聘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的议案。 六、通过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未弥补亏损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坏帐核销、固定资产报废等事项的议案。 七、授权公司管理层收购莆田东百二十四小时超级商场(下称:莆田商场)相关股权:公司曾将莆田商场55%股权以零价格转让给福州海同贸易有限公司(下称:海同公司),原莆田商场应付公司1895万元债务由海同公司全额支付给公司,后由于莆田商场原股东之间的纠纷导致海同公司无法实现其股东的权利,期间公司又收回莆田商场债权205万元,因此,公司拟以零价格回购莆田商场55%股权,同时,回收上述剩余1690万元的债权。此外,公司拟以人民币600万元的价格受让福州衫衫服装有限公司持有的莆田商场26.67%股权。 八、通过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九、同意戚振海(由于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 董事会决定于2009年5月22日上午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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