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4月12日 17:13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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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4月9日召开三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及三届十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分配,不转增。 二、通过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三、通过续聘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五、通过公司2009年拟计划在总额度五亿元人民币之内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本授权有效期为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作出新的决议之日止。 六、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七、通过关于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的议案。 八、通过公司拟采取委托贷款的方式向股东山东京博控股发展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1亿元的议案,期限一年,利率为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该事项属关联交易。 九、通过关于公司2008年度审计报告非标意见的专项说明。 董事会决定于2009年5月18日上午召开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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