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3月30日 19:12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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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3月28日召开四届四次董事会及四届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0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08年末总股本370806750股为基数,每10股派0.20元(含税)。 三、同意授权总裁签订单笔不大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银行综合信贷业务合同的权力。授权期限自本董事会决议签署之日起至2010年审议2009年年报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有效。 四、通过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五、通过公司继续为控股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江西联创致光科技有限公司、江西联创电缆科技有限公司分别提供人民币2000万元、8000万元的综合信用担保,期限均为一年;为南昌欣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1000万元的中长期贷款担保,期限为三年(2009年4月29日至2012年4月28日)。上述担保均有反担保。 截至2009年3月28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17100万元,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通过公司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七、通过续聘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 八、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预案。 上述有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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