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成都商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3月05日 10:08 |
作者: |
夏子航 |
| |
联创光电(600363,收盘价7.48元)今日澄清公告指出,媒体报道“大股东江西省电子集团新近与新恒基国际集团近期签署的一揽子战略合作协议”、“在这份战略合作协议中,香港新恒基国际集团将以超过控股比例收购江西电子集团的股份,从而间接控股上市公司联创光电”与事实不符。 联创光电在澄清说明中指出,在江西省政府的组织下,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电子有关人员考察了新恒基在境内的所属企业,但目前未与新恒基国就江西电子的股份转让签署书面合作意向书、战略协议或合作合同等书面文件。联创光电声明,江西电子目前也没有以书面文件的方式与新恒基就联创光电未来可能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非公开发行等事项作出协议等书面安排,上述江西电子和新恒基接触事宜,不涉及联创光电的股权转让。记者夏子航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