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3月04日 21:26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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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3日新浪财经转载经济观察网署名文章《联创光电屡创反弹新高 新恒基欲收购其大股东》,文中提及的相关事宜与事实不符,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书面函证控股股东江西省电子集团公司(下称:电子集团)并得到回复函,现就相关事项澄清声明如下: 按照江西省政府有关部署并在其组织下,电子集团有关人员参观考察了新恒基国际集团(简称:新恒基)在境内的所属企业,电子集团目前未与新恒基就电子集团的股份转让签署合作意向书、战略协议或合作合同等书面文件;也没有与新恒基就公司未来可能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非公开发行等事项作出协议等书面安排。上述电子集团和新恒基接触事宜,不涉及公司的股权转让。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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