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3月29日 17:34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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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3月27日召开五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及五届十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8年度报告及业绩公告。 二、通过公司2008年度末期利润分配预案:以总股本5037747500股为基数,每股派人民币0.27元(含税)。 三、通过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分别为公司境内和境外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通过更改《公司章程》中的公司营业执照号码及公司住所的议案。 五、批准本集团2009年度拟实行利润分配政策。 六、通过根据有关规定对本集团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七、批准公司滚动发行人民币5亿元的信托产品,发行期限为3个月,利率为同期银行利率下浮15%。 八、批准《江苏广靖锡澄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合同》及《沪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合同》。 九、批准公司向国家商务部申请公司变更为台港澳与境内合资股份有限公司事宜。 以上有关议案须提交公司2008年度周年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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