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3月27日 19:18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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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3月25日召开四届十六次董事会及四届七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2009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公司控股55%的子公司浙江衢州巨泰建材有限公司投资1601.34万元,建设42万吨/年固体废渣综合利用项目配套余热利用项目。项目资本金640.49万元(40%),商请银行贷款960.84万元(60%),流动资金11.24万元为银行贷款。 二、同意公司控股76%的浙江凯圣氟化学有限公司(下称:浙江凯圣)对其控股51%的浙江凯恒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下称:凯恒公司)进行增资:根据凯恒公司增资方案,其拟将注册资本由300万元增加到1200万元,其中浙江凯圣按股权比例以现金(自筹资金)出资方式认缴新增注册资本。增资后,浙江凯圣对凯恒公司的出资额为612万元,股权比例保持不变;凯恒公司将实施建设年产5000吨电子级氢氟酸项目,拟先期实施4000吨/年电子级氢氟酸项目(总投资986万元,增资部分计900万元全部投入该项目生产建设,不足部分商请银行贷款)建设。 三、通过公司2008年度财产清查报告。 四、通过续聘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五、同意公司2009年度为相关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总额不超过47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均为一年。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9500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48164.37万元,合计担保总额为67664.37万元。 六、通过关于租赁生产经营所需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七、通过关于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2008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和2009年度计划的议案。 八、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九、通过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十、通过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08年年末公司总股本5568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1.00元(含税)。 十一、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9年4月21日上午召开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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