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3月05日 19:46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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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3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四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自筹资金)分别受让控股子公司浙江衢州巨塑化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下称:巨塑公司)及浙江衢州巨鑫化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500万元,下称:巨鑫公司)其他股东(均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合计持有的巨塑公司25.5%即2550万元的股权及巨鑫公司49%即1225万元的股权,以2008年12月31日巨塑公司、巨鑫公司的净资产评估值84742582.45元(折每元注册资本0.8474258245元)、25561439.13元(折每元注册资本1.022457565元)为依据,协商确定标的股权的受让价格分别为21609358.52元、12525105.17元。 上述股权受让完成后,公司分别持有巨塑公司、巨鑫公司10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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