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元股份”公布大股东将所持公司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及质押公告 |
|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3月19日 19:24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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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3月19日接到通知,公司第一大股东大连实德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流通股120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40%,下称:大连实德)于2009年3月18日经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下称:大连分行)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下称:登记公司)办理了公司1780万股股权(占大连实德持有公司股份的14.73%,占公司总股本的8.9%)的质押解除手续,当日大连实德又将上述股份继续质押给大连分行,为大连实德塑料建材有限公司向大连分行申请的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并已于2009年3月19日在登记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为2009年3月19日至质权人申请解冻为止。大连实德已于2009年3月16日与大连分行签订相关股权质押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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