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3月13日 19:19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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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3月12日召开五届十五次董事会及五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2008年12月31日总股本20229.98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0.20元(含税)。 二、通过关于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通过公司2009年度拟向有关银行在大连地区的分支机构申请总额1227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授信额度、贷款期限和担保方式以各家银行最终核定为准)的议案。 四、通过公司拟为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大连分行(下称:中信银行)等相关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总额度为2.5亿元人民币担保的议案,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自公司正式签署担保合同之日起生效),担保方式除向中信银行申请的15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为资产质押担保外,其余均为连带责任保证。 截止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19950万元。 五、通过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六、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七、通过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董事会决定于2009年4月3日上午召开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及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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