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3月13日 19:19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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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现将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预计如下: 2009年度,根据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热电集团)签订的《蒸汽销售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公司生产的工业和非工业产品仍由热电集团购买,销售结算价格为155元/吨(自2008年10月1日起);根据公司与热电集团签订的《服务协议》,热电集团继续为公司的供暖运行与管理提供有偿服务,服务价格按公司业务量占该等业务量比例确定公司应承担的水、电、直接人工等主要费用成本;根据公司于2009年与热电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大连海兴热电工程有限公司(下称:海兴公司)签订的《协议书》(期限一年),海兴公司为公司所属各生产单位机炉及附属设备提供检修服务,收费标准继续按上年170元/工日的标准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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