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8年11月21日 22:18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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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1月21日召开五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为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热电集团)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2008年度为热电集团向六家银行共计25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截止目前,实际履行担保六笔,担保额度为19650万元。由于在实际实施过程中,热电集团向华夏银行大连分行申请的8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未获通过,因此,热电集团商请公司予以调整,并改为热电集团分别向国家开发银行大连分行、大连银行申请的各3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的具体期限根据各银行审批意见来确定。 董事会决定于2008年12月8日上午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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