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3月08日 17:31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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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证券日报》发表文章“平高集团或终成国家电网资产整合第一家”,对“市场上关于央企将收购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大股东平高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平高集团)的传闻”作了相关阐述。公司于日前向平高集团发出询证函并得到答复:国家电网公司与河南省政府所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中未包含“国家电网与平高集团合作的内容”,同时确认,到目前为止,除有关央企到平高集团进行参观访问、并初步探讨未来是否存在战略合作可能之外,平高集团未发生资产重组、股权转让和其他重大事件等有关情形,也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截止目前不存在任何根据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和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对外发布的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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