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2月09日 23:05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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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二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下称:集团公司)于2009年2月9日与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次增资前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公司和集团公司分别持股60%、40%,下称:资产公司)签订了《资产公司增资扩股合同》,资产公司将注册资本增至30亿元人民币,公司和集团公司按原出资比例认缴新增注册资本20亿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和集团公司分别以现金出资人民币10.8亿元(自有资金)、7.2亿元;以享有的资产公司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2亿元、0.8亿元。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项增资已获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尚待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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