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证监局局长管兴业:回报投资者是上市公司责任和义务
本报讯 甘肃省上市公司2012年度业绩集体说明会昨天在兰州举行,辖区24家上市公司高管以网络在线形式回答投资者提问,就2012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公司治理及公司发展战略、融资计划等问题与投资者进行交流。
甘肃证监局局长管兴业对上市公司提出四点要求:第一,要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各上市公司应不断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的内部管理制度,完善问责机制,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第二,要切实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良性的互动关系,树立甘肃上市公司的良好形象。第三,要积极回报投资者。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是上市公司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现金分红是实现投资回报的重要形式。第四,要规范运作。应强化公司治理,建立健全内控规范体系,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规范运作水平,守住依法合规的底线。要坚决杜绝虚假信息披露、内幕交易、董监高违规买卖本公司股票、大股东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等行为的发生。
管兴业表示,甘肃证监局坚持以信息披露监管为工作主线,将信息披露监管作为推动公司规范治理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着力点。 (张绍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