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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超募资金投资利益与风险并存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27日 14:14 | 作者:侯耀东
本报记者 侯耀东 证监会21日召开新闻通气会,正式发布了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监管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监管指引中明确表示允许上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 对此,业内人士则表示,利用超募资金对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进行投资利益与风险并存。 安全性是前提 统计显示,在2009年至2011年3年间,A股新上市公司共募集资金16000多亿元,其中超募资金达3500多亿元,将近募资总额的四分之一。另据中国证券报统计,截至12月24日,今年约有180家上市公司发布了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投入资金总额约428亿元。 对此,在业内人士看来,如果巨额超募资金在上市公司的手里不能被更有意义的使用,而是存在银行中等待不抵通货膨胀的低息,无疑将造成极大浪费。但是,资金的安全性也是不容忽视的。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上市公司大量闲置资金放在银行也是对投资者不负责,新的监管指引目的是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强化资本市场资源配置能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的安全性必须有100%的保障。 “证监会此项监管指引的出台意在提高上市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对资金投向进行严格的规定后,上市公司只能投向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将成为上市公司主要投资的产品。”中投顾问金融行业研究员霍肖桦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 他表示,“证监会允许上市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对上市公司而言是一个利好的消息,表明了证监会活跃市场的愿望与行动。证监会对公司投资标的进行严格的规定,也反应了证监会对市场风险的控制,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 利益与风险并存 虽然监管层设立了避免超募资金存在银行中造成不必要浪费的投资政策,但是利益与风险并存。 “当前,银行理财产品分保本型和非保本型,虽然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相对可控,安全性高,收益相比银行存款具有优势,上市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具有一定的安全性,但仍存在着系统性的市场风险以及产品期限错配的结构性风险。防范投资银行理财产品风险,主要是加强风险识别与控制,并扩大投资标的,分散风险。”霍肖桦表示。 收益归收益,但在乱象纷呈的理财市场上,广大投资者看着上市公司拿着自己的钱去买理财产品仍是难以放心。华夏银行理财巨额亏损引发投诉、建信证大金牛增长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期)账面浮亏超过50%等事件就是例证。 中国银行董事长肖钢曾撰文指出,目前银行发行的“资金池”运作的理财产品,由于期限错配,要用“发新偿旧”来满足到期兑付,本质上是“庞氏骗局”。银行理财产品在中国是“影子银行”的一种。 霍肖桦分析,在当前经济低迷、企业生存困难的情况下,银行理财产品也具有一定的市场风险。同时大部分理财产品并未有效匹配资金的募集与投向的期限,资金链断裂的风险日渐加剧。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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