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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走上“正轨”来源:证券日报 |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12日 07:31 | 作者:侯捷宁
股份公司是宏观经济的重要微观主体,其发展需要资本市场的服务与支持。交易所市场由于其限定性,不能覆盖绝大多数中小企业、三农企业、创新创业企业和小微企业。
因此,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制度的建立,对完善资本市场多层次、多渠道服务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积极拓展资本市场的覆盖面和包容能力,支持成长型、创新型中小企业、现代农业企业、小型微型企业的股本融资、股份转让等活动,促进非上市公众公司稳步成长,服务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都具有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侯捷宁)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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