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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业协会出台规范 加强证券研究报告质量控制来源:成都商报 |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21日 10:11 | 作者:曾剑
证券业协会6月19日发布了《证券分析师执业行为准则》《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证券业协会以加强投资者保护,加强研究报告质量控制和对发布研究报告业务自律管理为目的,对证券分析师及其制作发布研报提出多项要求。
证券业协会明确要求,证券分析师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平、审慎、专业、诚信的执业原则,在工作中保持独立性;证券分析师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时,应采用合法合规信息,并不得用以往推荐具体证券的表现佐证未来预测的准确性,也不得对具体的研究观点或结论进行保证或夸大。同时,分析师应当相互尊重,共同维护行业声誉。分析师应当准确地表述自己的研究观点,不得与其所在公司已发布证券研究报告的最新意见和建议相矛盾。 此外,证券业协会还要求,证券研报制作发布环节与销售服务环节应分开管理,以维护证券研究报告制作发布的独立性;证券研报必须使用合法合规的信息来源,不得将无法认定真实性的市场传言作为确定性研究结论的依据;研究员在上市公司从事调研活动时,不得主动寻求上市公司相关内幕信息或者未公开的重大信息。 证券业协会表示,上述准则与规范将于9月1日起施行。成都商报记者 曾剑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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