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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钱”是怎样流入楼市股市的

  在日前的专项调查中,发现了一些热钱流入国内楼市、股市的典型案例。在此,我们选出一部分供大家参考。

  案例一

  设立外资企业或并购境内企业

  间接投资房地产

  日前,外管部门在检查时发现,一家内地企业的全部股权被转让给一家境外公司,成为其独资企业,之后在不到两年时间里,又将该内地公司注册资本由6000万元人民币逐渐增至3.8亿元人民币。

  该公司经营范围十分广泛,但不能直接参与房地产开发。在经营过程中,该公司以支付货款、材料款的名义,将1600多万美元资本金结汇为1.2亿元人民币并划至关联公司后,关联公司随即将该笔资金划回该公司账户,用于房地产开发及相关支出。

  【点评】这一案例体现了境外资金利用资本金结汇渠道违规进入境内房地产市场牟利的典型做法。首先,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或者并购境内企业后进行投资,大量外汇资金通过直接投资流入境内。其次,利用关联公司之间纵横交错的架构,以支付关联公司相关费用为名,将外汇资本金快速结汇成人民币,结汇人民币资金最终流入房地产行业。

  案例二

  资本金改变结汇用途

  迂回进入股市

  近年来,外管部门在针对资本金结汇开展的专项检查中,发现多起资本金改变结汇用途进入股市的违规案件。例如,A公司为外商独资企业,经营范围是水的生产和供应,注册资本1500万美元,实际到位500万美元。

  2009年,A公司与B公司签订土地转让协议,以“购土地款”名义将500万美元的资本金一次性结汇。检查中发现,A、B两家公司同是属于某境外集团的子公司,二者的土地转让协议实际上是虚假无效协议。结汇所得3500多万元人民币,在A、B两家公司之间兜兜转转几圈后,最终划往某证券公司。

  又如,某外资公司与关联企业签订一份设备购销合同,凭合同办理了300万港元的资本金结汇,当日即以支付货款为名将297万元人民币划入关联企业,但该笔资金几乎未在关联企业账上停留,随即以往来款名义转回该外资公司,其中的240万元人民币于次日转进一证券公司营业部的资金账户。此后该公司使用相同的手法,分两次将750万元人民币结汇资金划入证券公司资金账户。

  【点评】这类违规行为基本操作手法相同:一是企业设立时间短,没有发生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活动。有的企业经营时间不超过1年半,资产负债表也只有“一年内到期投资”、“其他应付款”、“实收资本”等少数会计科目发生业务,与正常企业资产负债情况差异很大。

  二是结汇报审资料齐全,但是资料不真实,到银行办理业务时提供的合同都是虚构或无效的,且资本金数额巨大,汇入国内后迅速结汇。

  三是资金链比较清晰,结汇后人民币资金主要在关联公司之间划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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