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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新规力阻信贷资金进股市
来源 深圳特区报 发布时间 2010年02月22日 10:48 作者 谭建伟

 

 

  中国银监会20日宣布,《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已于近日正式施行。深圳银行人士分析,贷款新规出台,旨在保证信贷资金流入实体经济,防范金融风险,预计社会关注的信贷资金违规进入股市现象将得到进一步抑制,去年那种股市“不差钱”的情况会进一步改变。

  据悉,《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禁止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明确,除特殊情形外,个人贷款资金应当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向借款人交易对象支付,即由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重点是防范虚假交易和骗贷交易。

  记者了解到,虽然有关部门一再要求,信贷资金不得流入股市,但少数借款人通过直接支配银行贷款,违规进入股市的现象仍然存在。知情人士透露,近日,深圳有关部门下发文件,公布了部分商业银行信贷资金违规进入股市的情况,一些银行被点名通报,个别银行负责人可能面临降级处分。

  深圳工行有关人士表示,此次检查,未发现工行有信贷资金违规入市,不过,业内确实存在信贷资金入市的现象。有的客户通过住房抵押消费贷款等方式,获得银行贷款,结果并未发生实际消费,而是将钱转道投向了股市。这既有违信贷规定,也增加了银行贷款的风险。贷款新规明确,个人贷款须向借款人的交易对象支付,借款人自己不能直接支配贷款,从操作流程及制度上预防了资金挪用或违规使用。一些未全面执行这一规定的同行将严格程序,可以预见,违规流入股市的信贷资金将日益减少。而且,按新规要求,通过自查和检查,以往违规流入股市的信贷资金也将陆续被清出股市,由银行收回。

  华夏银行深圳分行专业人士告诉记者,该行一直坚持个人贷款向借款人交易对象支付的做法,贷款新规施行后,各家银行都会更加完善贷款流程与制度,相信违规流入股市的资金会不断减少,股市“不差钱”的情况将渐行渐远。

银监会加强了对违规资金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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