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东方早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11月24日 07:45 |
作者: |
忻尚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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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诚信建设指引》发布
东方早报记者 忻尚伦
深交所昨日公布修订后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诚信建设指引》(简称《指引》),并于昨日起实施。《指引》要求,上市公司必须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防止内幕信息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从事内幕交易。
值得注意的是,《指引》第二章第二十六条规定,“机构投资者、证券分析师和新闻媒体在发表有关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分析报告、研究报告或新闻报道时,应当遵守真实、客观、公正的原则,不得包含主观臆断、缺乏事实根据的内容,不得使用上市公司非公开重大信息,在可能涉及上市公司非公开重大信息时应当事前向上市公司求证。”
《指引》同时针对当下频频出现的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股票或操纵股价的违规现象,作了相对具体的阐述。
此外,《指引》规定,深交所今后可以委托第三方建立上市公司诚信评价体系,定期对上市公司的诚信状况进行评估,对外公布诚信评价结果。深交所在对上市公司实施分类监管,为上市公司再融资、股权激励、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出具持续监管意见时,将以诚信档案中记录的有关信息作为重要依据。
今年以来,国内资本市场上市公司重组消息不断。针对其中的虚假重组、内幕交易、包装利润等问题,两市交易所也加大了打击力度。11月20日,深交所对严重违背收购承诺的深国商控股股东百利亚太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张晶、一致行动人张化冰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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