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深圳商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11月10日 08:25 |
作者: |
李宏伟 |
| |
【本报讯】(记者李宏伟)上个月的一天,在南山区桃源街道龙辉社区工作的吴女士急着用钱,于是决定将10多年前购买的一只股票抛售掉。然而,奇怪的是,她发现自己的股票早已被证券公司清零了。涉事证券公司承认:对吴女士的股票处理方式不当,并按照该股10多年来的最高交易价进行赔偿。 吴女士告诉记者,她在10多年前进行长线投资,购买的一只电子类股票一直持仓未卖。可最近由于手头缺钱,她准备将其卖掉,结果在证券公司的交易系统内却查询到,自己账户上已没有了这只股票。大惊失色的吴女士于是持股东卡及相关证件,找到开户的华某证券公司。 记者了解到,由于吴女士的股票账户长期未使用,其十年前所用的交易平台系统被列入清理整顿和取缔的范围,而吴女士又未按期将所持的股票重新进行确权登记,所以华某证券公司西丽营业部按公司规定处理了吴女士所持有的股票。 原来,从1992年起,基于计算机网络进行有价证券交易的综合性场外交易市场——STAQ股票流通系统启用。1999年9月,为整合中国证券市场多头管理,我国关闭了STAQ网,并明确其系统内的股票要及时办理确权登记。但同时证监会也发布规定,“交易业务数据必须定期、完整、真实、准确地转储到不可更改的介质上,并要求集中和异地保存,保存期限至少20年”。 涉事的华某证券公司相关负责人获悉吴女士的情况后,及时和吴女士取得了联系。经双方友好协商,华某证券公司承认对吴女士10多年前所购买的股票处理方式不当,并按照吴女士的意愿,以所涉股票10余年的最高价格每股18元做了赔付。目前,吴女士已收到证券公司的赔付款。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