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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对三保荐人采取监管措施
来源 深圳商报 发布时间 2009年10月20日 07:55 作者 马婧妤;张欢

 
  【本报讯】中国证监会昨日通告,近期对林霖、王志妮、张庆升等三名保荐代表人分别采取了撤销保荐代表人资格和12个月内不受理相关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的推荐的监管措施。
  
  经调查,王志妮和林霖、投资银行业务经历均不足三年但对个人经历作了虚假陈述,以满足保荐代表人注册条件。证监会决定撤销林霖、王志妮保荐代表人资格。
  
  张庆升在2006年和2007年两次变更保荐代表人资格时,没有说明其同时在其他商业机构任职,违法了诚实守信义务。证监会对其采取12个月内不受理其具体负责的推荐的监管措施。
  
  (马婧妤 张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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