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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初见成效来源:中国证券报 | 发布时间:2009年10月17日 09:23 | 作者:蔡宗琦
□本报记者 蔡宗琦
经过实践,证监会大力推进的证券公司合规管理制度建设已经实现“零”的突破。16日,来自北京、上海和深圳的证监局有关负责人在证券公司合规管理座谈会上表示,全面推进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已经初见成效,但深化监管工作仍任重道远。 体系建设初见成效 北京证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自2007年全面部署以来,北京证监局指导各公司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合规管理方案,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合规管理工作,并总结外方股东成熟经验,结合我国监管法规及公司具体实践,形成独具特色的合规管理模式。目前,辖区17家券商合规管理体系已基本建立,合规经营意识明显增强,合规管理逐渐渗透、融合到各业务层面和分支机构。 对如何认识合规业务的问题,上海证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券商应在实践中处理好四个关系:首先,合规管理和业务发展的关系,实现两者的平衡和相互促进;其次,短期突破和长期成效的关系;再次,归口责任和直接责任的关系,不能仅仅认为合规管理是合规部门的事情;最后,制度建设和文化培育的关系,一软一硬都应抓好。 在总结深化合规工作经验时,深圳证监局表示,应重点强调几方面的问题,一是强调独立性,合规总监能够真正发挥作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能否获得充分的独立性及履职保障;二是重视原则引导,鼓励券商灵活选择合规管理路径;三是营造合规环境。 深化合规管理任重道远 “合规管理仍然处于起步阶段,在理念、机制、方式、方法等方面都需要不断深化和完善”,北京证监局人士介绍,在组织的合规访谈及调查中,很多受访者都在回答“合规应该从谁做起”的问题时,只选择了“从高层做起”,而非“从我做起”。这说明主动合规的理念还没有深入人心。 因此,合规管理仍需持续培育合规文化,切实树立全员主动合规的理念;细化合规管理制度,切实提高制度适用性;完善合规岗位设置,保障合规工作顺利开展;加强技术支持,提高合规工作效率;建立人才储备机制,培养合规管理队伍。 对于下阶段的工作规划,上海证监局初步拟定《关于上海辖区证券公司提高合规管理有效性的指导意见》,并计划在年内下发到公司执行。目前,由于辖区内许多公司已经在合规管理中取得一定成绩,并积累了较多行之有效的经验,上海证监局将搭建平台组织交流,并抓督导落实,求全面推进。 深圳证监局表示,未来将适应合规环境变化,及时调整工作思路。重点实现将直接指导转变为间接指导,将监管要求转化为公司内生需求,将形式完备的合规制度转化为科学有效的合规机制。下一阶段,深圳证监局将强化外部责任追究,落实管理者的合规责任;适时调整关注重点,促进合规管理的有效运行;合理分配监管资源,引导券商加大合规管理投入;探索建立内控评价体系,促进合规管理与内部控制的融合;加强辖区交流互动,不断提高合规管理水平。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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