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近日表示,针对中小板公司超额募集资金较多以及部分公司用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现象,交易所修订了《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
其中对中小板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或补充流动资金作出明确规定。有一条规定特别引人关注,“上市公司如果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或补充流动资金的,应符合最近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的规定,且承诺未来12个月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对外披露。”分析人士指出,深交所是在严防这批资金变相流入股市。记者 朱秀伟 马宇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