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证券频道>证券新闻>证券综合
建“老鼠仓”要追究领导责任
来源 新京报 发布时间 2009年06月23日 10:22 作者

 
  深圳证监局19日强调,对于出现利益输送、基金经理建“老鼠仓”等严重违法违规事件的基金公司,不仅要严厉惩处当事人,而且要追究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主要领导的责任,对公司也要给予相应处罚(据《中国证券报》)。经济领域是改革开放的先锋,深圳证监局这一步,在问责制方面也走到了前面。
 
 
 
 
 
 
文档附件:
 

 我要发表评论 [点击查看网友评论]
会员代号: 用户密码: 匿名发表:
 
评论注意事项
 相关新闻
·深圳证监局:全程监控 严打基金行业“过街老鼠” (06-22 06:49)
·47日查审终结 融通“老鼠仓”案始末 (06-22 08:03)
·“老鼠仓”张野被罚600多万 (06-20 11:14)
·不能让老鼠进来建仓 (06-17 09:44)
·融通"老鼠仓"内幕交易认定悬疑 面临法律适用问题 (05-26 04:29)
·假如"老鼠"会打洞 摆在监管者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05-25 13:41)
·把个人消费让公司买单 根除老鼠仓需要制度变革 (05-25 13:36)
·引入外部监督遏制“老鼠仓” (05-21 09:50)
·从三方面着手严打“老鼠仓” (05-21 09:49)
·警惕"老鼠仓"变异升级 张野"替罪羊"还是"处心积虑" (05-20 10:57)

频道要闻
全景网特色内容
 48小时博客热贴
 论坛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