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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不对称待进一步规范
来源 新闻晨报 发布时间 2009年04月15日 08:48 作者 曹中铭

 
    投资一只股票,如果股价能在短时间内大幅上涨,定然是美事一桩。但实际上,投资者真正能够骑上“黑马”的却并不多。然而这并不等于说,市场上就没有人会骑上“黑马”,某些涉嫌内幕交易或是提前获取重大信息的“先知先觉者”即为其中之一。“年报第一股”中兵光电的10转10,以及随后的大幅上涨,引爆了市场对于高送转概念个股的炒作热情。除了中兵光电之外,其它的诸如济南钢铁的10转8派0.5元、浙江龙盛的10转10派2元、恒邦股份的10转10派3.5元等,均是些高送转个股。同样,这些个股基本上是在消息公布之前都出现了大幅上涨的行情。另外,某些具有资产重组或参股等题材的个股,短期内涨幅同样不菲,如近日的东阳光铝、中航三鑫、ST南方等。

    个股股价随大盘的反弹而上涨,不值得大惊小怪。问题是,上述个股的大涨背后,却或多或少存在“猫腻”,这才是需要关注的。

    俗话说,无风不起浪。如果上述高送转上市公司在年报公布之后股价出现飙升走势,或许不会引起市场的质疑,然而,相关公司年报发布之前有关高送转的传闻就在市场上出现了,并且不少传闻最终变成了现实。也就是说,上市公司的相关信息存在被提前泄密的可能,这些重大信息也成为某些“先知先觉者”大肆牟取暴利的“工具”。

    事实上,A股市场常常出现某些个股在“毫无征兆”的情形下大幅上涨,股价涨至高位之后,相关信息才公之与众。市场此时才会明白,原来在上涨的背后,确实是有相关题材或重大信息在“支撑”着。

    股价“莫明其妙”地上涨,市场传闻又变成了事实,这只有一种可能:“先知先觉者”成功蛰伏,并在获利后套现出逃。然而,从最初的偷偷吸筹,到筹码吸足后的散播传闻,以吸引中小投资者跟进,进而拉抬股价为先期进入者抬轿,到最后其高位转手,这个过程,本质上也是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过程。

    重大信息遭泄密谁之过?问题出在上市公司及其他知情者。试想,相关方案由董事会确定,只有少数的高管才知晓,如果知情者不泄露消息,市场上的传闻又从何而来?类似事件并非今年才出现,利用内幕信息,利用信息的不对称,达到牟取暴利的目的,将证券市场当成自己的“提款机”,早就成为某些“投资者”的“法宝”。

    此举不仅造就了市场的不公平,违背证券市场的“三公”原则,而且扰乱了市场正常的运行秩序,影响到市场的健康发展。其实,股价提前产生异动,或者说市场上的传闻变成现实,这些均是赤裸裸的违规事实。笔者以为,面对如此格局,有必要借鉴境外成熟市场的相关举措严加监管。一方面,不妨推行举证责任倒置的制度,让上市公司自证清白,对于违规者严惩不怠;另一方面,须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以防止类似闹剧的频频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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