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日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2月20日 08:33 |
作者: |
贾晓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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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贾晓燕 2008年年报陆续出台,各家高管薪酬也浮出水面,“国泰君安人均百万年薪”以及“华发股份高管的700万年薪”都成为业内外人士关注的焦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19日表示,今年要研究改革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合理确定企业负责人与职工工资收入的比例。 近日,记者从相关人士处获悉,人保部正在酝酿制定一部《工资法》,系统规范薪酬体系。 高管薪酬高出几倍合理? 高管与职工薪酬水平将考虑控制在10到12倍是否合适?这个数字是如何计算得出的?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员易宪容表示,国有企业高管的年薪相对比较高,应该有所降低。 有业内人士分析称,制定企业管理人员薪酬,应该把企业主业的增长情况、净利润增长和给股东的分红都考虑进去,这样给予高管的薪酬才是合理的。 人力资源管理专家、对外经贸大学国际商学院研究生导师陈胜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10到12倍这个数字应该没有经过精确测算,是在考虑管理人员的贡献及社会公平后,权衡出来的。“不可能全部考虑上述的各种指标和因素。” “将管理人员与普通职工真正拉开差距的是绩效工资与职务消费。”陈胜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有职务消费,比如说用单位的公车,公费外出旅游等等,甚至生活消费都从单位支出。这是一部分隐性收入,国家需要制定政策使其透明化或取消。制定国企管理人员薪酬规范,需要考虑管理人员对企业的贡献,还要兼顾社会公平问题。” 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得知,不少国家都有关于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薪酬的专项法律规定,对国企高管与普通职工的薪酬比有比较明确的限制。 譬如说,美国国有企业高管人员与其他雇员平均薪酬(3――5万美元)之间的差距通常为4-10倍左右;加拿大广播公司董事会主席、总裁兼CEO的年度薪酬总额约为30万美元,是雇员平均薪酬的约10倍;日本高管平均收入约为本企业雇员的2.5倍。 相比较其他国家而言,10到12倍的薪酬比确实显高。如何才能使得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与普通职工的薪酬比保持在合理的范围之内? 有业内相关人士表示,关键是要将高管薪酬与上市公司的利润及分红挂钩。一是高管薪酬的增长不得超过上市公司利润的增长。如此一来,企业利润下滑,则高管薪酬自然就降下来了;二是高管薪酬与上市公司分红挂钩。证监会规定的上市公司分红比例为30%,那不妨也将这一分红比例确定为高管薪酬的基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0%则高管的薪酬增加10%,反之亦然。 《工资法》借鉴何条例? 相关资料显示,大中型国有企业目前的薪酬制度于2002年制定,高管与职工收入的目标差距是控制在大约12倍。中国劳动学会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曾于去年下半年表示,这一比例在当时已经拉大至13.6倍左右。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08年前三季度,我国城镇国有单位就业人员平均报酬为20576元,据此推算,2008年全年,我国城镇国有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年收入约为27500元。2006年直属于国资委的149户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平均薪酬为53.1万元。 记者致电多家国有企业,几乎所有接受采访者对上述大中型国有企业的薪酬制度知之甚少,有企业明确表示,没有高管与职工收入差距控制在大约12倍的规定,公司有自己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执行自己的薪酬制度。 中国社会科学院特邀研究员傅连康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政府部门对这一问题的关注或与早前国泰君安引发的高管薪酬争议有关,政府出台有关限制措施旨在减少社会收入差距、保证分配公平性。 陈胜军表示,“2002年关于薪酬的制度是财政部制定的,没有得到有效的执行。最近出了一些事情引起争议,潜在的矛盾显露出来了。因此,人保部再次出台文件来解决一些问题。” 昨日,记者从相关人士处获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国有企业高管薪酬的指导性意见,是在为接下来要制定的《工资法》做铺垫。目前,我国目前为止没有正式的关于国企高管薪酬的规定,人保部正在酝酿制定一部《工资法》,系统规范薪酬体系。 记者就《工资法》再次致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工作人员称暂时没有确定的消息可对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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