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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报 |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28日 09:52 | 作者:郭力方
28日,东方雨虹(002271)和海陆重工(002255)发布公告,就此前有媒体报道有关两公司“未及时披露重大投资信息,涉嫌违规”的传闻进行澄清。东方雨虹称,该传闻中所涉投资项目只签订合作意向书;海陆重工称,传闻所指海陆重工所投项目此前已发布过对外投资公告。
近日,一则名为《重大投资未及时披露,海陆重工东方雨虹涉嫌违规》的报道中称,东方雨虹在两个多月前已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当地政府签署投资协议,协议内容为“年产8亿平方米的无纺布项目”,总投资额达40亿元。而海陆重工与鄂尔多斯市乌兰煤炭集团签订了总投资额为62亿元合资项目,双方于三个月前签署相关协议,实际计划总投资46亿元。
对上述报道内容,东方雨虹澄清道,公司曾到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进行过项目调研,并于今年5月9日与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签订了一份项目合作意向书。项目意向书主要内容包括建设“年产8亿平方米无纺布项目”,投资规模为40亿元人民币。但公司建设无纺布项目目前处于前期的市场调研及建设地点选址评估阶段,意向书中投资规模为暂估金额。且公司如投资此项目,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海陆重工则称,公司与乌兰煤炭经今年6月12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于当日签署《合作意向协议》,协议仅约定共同投资成立的鄂尔多斯市乌兰海陆重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仅为8000万元,海陆重工出资占注册资本为51%,乌兰煤炭为49%,未提及报道所称“与乌兰煤炭合资项目总投资62亿元,实际计划投资为46亿元”的情况。海陆重工表示,此《合作意向协议》签订后,公司立即据实在相关媒体上披露了该项投资情况。(郭力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