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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亿“摆平”德棉股份 爱家借壳“高招”迭出来源:上海证券报 | 发布时间:2009年09月22日 06:38 | 作者:彭友
→ 精准踩上持股线 爱家控股在增发后的持股比例上,拿捏的非常“精准”。 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若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25%,或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公司社会公众持股的比例低于10%,则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如果上市公司股权分布连续20个交易日不具备上市条件的,由交易所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 截至2009年7月31日,德棉股份的总股本为1.76亿股,其中控股股东德棉集团持有9679.82万股,持股比例为55%。 如果德棉股份增发股数量加上德棉股份1.76亿股之和不超过4亿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以爱家豪庭的规模,重组完成后,爱家控股的持股比例势必超过75%,比而造成社会公众股东的持股比例低于25%,德棉股份的股权分布不再具备上市条件,面临暂停上市的尴尬。 根据德棉股份的重组预案,爱家控股除受让德棉集团所持5270万股外,通过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得本次发行的约3.28亿股,交易完成后,爱家控股将持有上市公司3.8065亿股,占公司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75.53%以上,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及控股股东。但由于重组后德棉股份的总股本达到5.04亿股,德棉股份的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另一个精心安排是,德棉集团转让5270万股后,仍持有4406.82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8.75%。根据交易所规定,社会公众不包括持有上市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由此,也避免了德棉集团的持股纳入非社会公众持股之列,造成德棉股份的股权分布受到影响。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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