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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配售促新股定价更趋合理
来源: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15日 05:38 作者:程丹
多位投行人士表示自主配售促新股定价更趋合理

  证券时报记者 程丹

  新股发行节奏加快后,市场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其中,我武生物网下配售19家入围申购者中,获配比例相差巨大,备受质疑,有投资者怀疑有利益输送的嫌疑。一时间,我武生物和其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际大和证券被推到了风口浪尖。同时,保荐人拥有自主配售权也引来各方争议。
  针对此类问题,证监会日前发布《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指出,为进一步加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过程监管,证监会将对询价、路演过程进行抽查,同时将对网下报价投资者的报价过程进行抽查。主承销商允许不符合其事先公布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参与询价和配售的,中国证监会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业内普遍认为,这是剑指发行配售环节的利益输送问题。
  多位投行部门人士表示,自主配售有利于促进新股定价更趋合理,证监会的《措施》进一步规范了券商在自主配售方面的权利,同时也强调保荐人需担负更大的责任。
  西部证券投行部门负责人认为,券商拥有自主配售权,使得主承销商与投资者的合作关系将得以强化,形成长期共存的合作关系。赋予承销商自主配售权将有助于主承销商逐步建立并培养起自己的销售网络、增加机构客户黏性,切实加强主承销商的销售定价能力,促进投行核心价值的实现。
  “但券商应珍惜自主配售权这来之不易的成果,它承载着监管层和市场对投行的信任与期望。”西部证券投行部门负责人表示。因此,券商要用好手中的权利,做好机构投资者的筛选和储备工作,加强与投资者的交流和沟通,给予适当的投资者更多配售机会、合理定价。从长远来看,只有维护市场三公原则、维护投资者利益的投行才能获得市场的信任,走得更久更远。
  上述券商负责人指出,监管机构给予券商自主配售权是通过市场化的发行方式促进新股定价区间更加科学、合理,是新股发行朝市场化方向迈进的重要一步,是监管层在坚持市场化、法制化的基础上,对新股发行做出的前瞻性的制度安排。
  该负责人表示,自主配售有利于促进新股定价更趋合理,从制度上保障了一、二级市场的良性互动、和谐发展。
  一方面,询价制的目的是充分利用投资者信息以进行价格发现,因此投资者素质将影响定价效率。券商自主配售机制的引入可以给予具有较强行业研究能力、投资经验、认同并看好发行人发展前景、有长期持股意愿的机构投资者更多的机会,使得获配结果更充分反映投资者意愿和需求,减少股票上市后的股价波动。
  另一方面,券商自主配售有助于改变目前承销商在发行过程中的角色定位,以往投行的利益更多是与发行人的利益绑定,抬高发行价格有助于投行获取更多承销收入,券商自主配售新股有助于改变倾向发行人利益的现状,券商将兼顾发行人和投资者的双方利益,平衡双方的利益博弈,增强投行中介机构的职能,使新股定价更趋合理化。
  广发证券投行部门相关人士表示,这就要求主承销商勤勉尽责,诚实守信,同时兼顾前端发行人及后端投资者的双方利益。此外,询价对象要认真、审慎、专业地去掌握资料,分析研判、理性定价,进而对市场有理性地引导;中小投资者要不断强化风险意识,不要盲目参与“打新”。只有市场参与各方归位尽责,权责利明确,新股发行改革才能顺利进行,市场化运行机制才能不断完善。

原标题:自主配售促新股定价更趋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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