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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报 |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03日 04:03 | 作者:周翀
创业板发行在制度改革基础上实现定价市场化
⊙本报记者 周翀
深圳证券交易所总经理宋丽萍昨日做客新华网访谈时表示,目前证监会正在研究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创业板发行要从制度设计上实现定价市场化。她强调,深交所将强化创业板防爆炒、防挪用、防操纵的相关工作。
宋丽萍说,目前深交所就推出创业板的五大准备工作已经基本就绪。这五方面工作包括:发布创业板上市规则、交易特别规定,深化和宣传投资者教育,开展对中介机构引导和培训,继续做好上市资源培育工作,进一步完善技术系统。
防爆炒:引入盘中停牌
在谈到如何防止创业板股票上市首日的爆炒问题时,宋丽萍说,造成首日爆炒的原因,一是创业板企业发行股票量较小与巨大需求之间的不平衡,二是发行价和二级市场存在较大价差。为此,从制度设计上,要实行创业板发行定价市场化。“证监会正在认真研究新股发行制度改革。”
同时,交易所将在上市首日采取一些针对性比较强的措施,引入中小板的盘中停牌安排,另外要对频繁报单撤单等不规范行为进行从严实时监控。
防操纵:实时盯盘实时联管
在防操纵方面,深交所的考虑是提高透明度,在开盘前披露模拟成交信息,引导投资者合理报价;在全天的交易过程中,责成专职部门实时盯盘,并与公司监管部门实时联动。“一旦股价发现异动,马上联系公司监管部门,询问公司是否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以判断股价异动是否有问题,保持信息的公平性。”同时,要分析引发股价异动的委托单来源,并采取相应措施。宋丽萍说,“交易所采取的是联合监管机制,有实时监控部门、公司管理部门、会员管理部门,这三个部门是全方位进行实时监管的。如果确实有操纵股价的苗头,我们会化解在萌芽当中,不会让它扩大。”
防挪用:募资专户储存
对于防止募集资金滥用,宋丽萍说,深交所将继续强化对募集资金的严格监管。深交所将实施募集资金专户储存,要求资金运用接受保荐人等的监督。同时,严格防范大股东资金占用问题,一旦发现苗头,即实施严厉的监管措施。
信披:增加午市网络披露
在强化创业板公司的规范运作与信息披露监管工作上,宋丽萍说,深交所首先要强化公司治理的要求,强化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责任,强化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以及审计委员会功能的发挥。其次,要求信息披露更加及时。适应创业板网络披露的特点,要求公司实时披露信息,“中午休市时就可以披露出去”。第三,根据创业企业的特点,对临时报告的披露标准提出更加严格的要求。第四,实行更充分的风险提示。第五,要求上市公司合理使用募集资金。
退市:标准多元化
谈到创业板的退市制度安排,宋丽萍表示,深交所准备从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能力、经营业绩、资产规模、股权分散化程度、市场流动性、规范运作、是否忠实履行信息披露等方面构建多元化的退市标准。
转板:会汲取海外的教训
在谈到创业板转板机制设置的考虑时,宋丽萍指出,对于符合转板条件的公司,创业板实行自愿转板的原则,但鉴于海外创业板失败的原因之一是转板太快,所以深交所对此会立足于创业板持续健康发展予以充分考量。
投资者准入:具体要求在论证
“目前投资者准入的具体要求还在论证当中。”宋丽萍说,投资者准入制度出台之后,符合准入标准的投资者可以自主投资创业板;暂时不符合标准的,可以通过基金或者其他方式间接投资创业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