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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机构再获减负来源:深圳特区报 |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14日 14:49 | 作者:
深圳特区报讯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日前制定并正式发布《证券结算保证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办法》实施后,结算参与机构的结算保证金缴纳金额将大幅下降。通过对历史数据进行验证,按《办法》收取的结算保证金规模比目前市场实际收取的结算保证金规模将降低约80%-85%。
相关人士介绍,新制度大幅降低了结算参与机构(尤其是证券公司)的沉淀资金成本,将提高其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率。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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