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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培训保代以Facebook招股书为样板来源:证券日报 |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5日 09:48 | 作者:
没有哪次保代培训会像这次这么引人关注。
本周,在关于《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刚刚结束之际,2012年第一次保代培训举行,在培训会上,主讲官员均提到facebook的案例,指出未来倾向于向这样的招股书学习(30%的内容为风险因素)。 一名参加培训的保代告诉《证券日报》记者,本次培训与以往保代培训课程不一样,比较少讲具体实务问题,主要讲如何提高透明度约束各市场参与主体行为、加强事务所审计过程监管、加强粉饰业绩利润操纵行为监管等方面。 在谈到保荐制度时,主讲人认为,大家仅注意《关于进一步加强保荐业务监管有关问题的意见》第六条关于“双人双签”的规定,而对前面五条的关注却不够,实际上,前面五条都是在讲如何加强保荐机构的内控机制,对每个投行来讲都非常重要。 此外,会上监管部门人士还透露,未来监管层将落实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改革措施,对首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而公司债试点办法和再融资办法也已启动修改,后两者同前者一样,将强化市场化改革方向,淡化行政管制。 IPO以信息披露为核心 淡化盈利能力判断 本轮培训会上,主讲人明确说到,今后保荐业务将以信息披露为核心,淡化盈利能力判断。从持续盈利能力、募投项目可行性审核向信息真实完整倾斜。企业出现周期性波动的,将尊重行业发展的客观规律。此外,将加强对公司治理的关注,在落实方面提出核查要求。要求对公司治理完备性、在实际运行中的落实情况进行核查。 培训会上讲到,相较国外,我国IPO对于历史沿革的披露太繁琐。股权的历史沿革对投资者并不十分重要,其只关心当前股权是否清晰稳定、实际控制人是谁等。但业务的历史沿革信息十分重要,应该加强对业务沿革的披露,做招股书时把业务怎么发展的梳理清楚,例如涉及转型、转行、收购别人、自己从无到有发展等情况。 有主讲人认为可以适当披露前瞻性信息。但前瞻性信息披露一定要充分提醒投资者注意是预测性信息,有相应风险。在IPO财务审核方面,年内争取实现受理即披露(向美国本土企业看齐,目前中国香港地区也没有能够做到)。这会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目前可以肯定的是,未来将落实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改革措施,将对首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公司债试点办法和再融资办法也已启动修改,一样强化市场化改革方向,淡化行政管制。《保荐业务内部控制指引》去年征求意见后,将结合保荐办法修改,把相关内容吸纳。 目前,从2006至2011年六年合计来看,发审部审核IPO企业总家数为1574家,其中,通过1051家,否决231家,撤回292家,实际审核通过率为66.77%,正好三分之二。 找准投行定位 加强行业研究和价值发现 目前,保荐人在组合项目组时,首先想的是财务、法律背景。培训会上,主讲人在谈到高盛的投行业务管理与内控时,提到投行的三维空间(行业、产品与区域),他指出,投行人员应该在三维空间中寻找定位。对于这点,接受记者采访的保代表示很赞同会里现在的看法,他说,现在投行整天做的事情就是会计师和律师的工作,真正干投行(行业研究、价值发现)工作少的可怜,而这部分其实是含金量很高的工作,也正是投行的应有的核心工作,但是目前,国内投行项目组干活最不重视的就是这项工作。他提到,主讲官员均提到facebook的案例,指出未来倾向于向这样的招股书学习(30%的内容为风险因素),以后审核重点要重点关注风险因素,风险因素篇幅上升,不要格式化要充分,可披露业绩下降风险。 深圳某投行人员对记者表示,投行就应该多做些价值发现的活,因为在做项目过程中投行人员能够了解到更多的关于企业价值判断的信息,这点是绝大多数分析师都不具备的先天优势。一般券商分析师是根据企业上市后的经营变化做出价值评估和判断以引导投资者,而投行人员则是根据企业过去的经营情况和可预期的未来经营业绩对上市时间点上的企业价值做出判断,这对新股发行体制改革而言是有很大意义的。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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