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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通报两起内幕交易案件来源:深圳商报 |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07日 09:39 | 作者:张欢
【深圳商报讯】证监会1月6日通报了两起内幕交易案件查处结果,分别是上海北孚集团及部分个人内幕交易“ST兴业”股票案和张小坚内幕交易“SST集琦”股票案,相关责任公司及责任人员依法受到行政处罚。
证监会认定,北孚集团、倪锋和柳驰威知悉ST兴业重组的内幕信息,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买入“ST兴业”股票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的相关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202条所述的内幕交易行为。证监会决定,对北孚集团处以50万元罚款,对其董事长秦少秋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同时市场禁入5年;对倪锋处以15万元罚款;对柳驰威处以3万元罚款。 在张小坚内幕交易“SST集琦”股票案中,涉案人员张小坚被罚60万元,证监会还责令其依法处理“SST集琦”股票,如有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在同日举行的发布会上,证监会还公布了四川金顶、华伦集团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结果。其中,对四川金顶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张 欢)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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