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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黄炜:加快律师证券法律业务规则体系建设

  中国证监会法律部主任黄炜24日表示,加快推进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规则体系建设。下一步,证监会将会同司法部加快推进发行融资、并购重组、境外融资、证券公司业务、期货公司业务等各项“执业细则”的制定工作,力争明年底前形成比较完善的执业规则体系。

  发挥“守门人”和“设计师”作用

  黄炜是在“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实施座谈会”上做上述表示的。他说,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新的形势对证券律师执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广大律师全方位参与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工作实践,在证券法律业务执业活动中,勤勉尽责,审慎履行核查和验证义务,严谨论证和解决重大疑难法律问题,不仅有效发挥了“守门人”的作用,而且在不少领域,担当起了“设计师”的角色。证券从业律师不仅广泛参与资本市场发行融资、并购重组、产品设计、机构设立等各项重要业务,而且活跃在股权分置改革、证券公司综合治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等资本市场重要基础性建设的各个领域。

  “在我国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进程中,哪里有业务发展,哪里就有证券律师的辛勤工作;哪里有重大创新,哪里就有证券律师的开拓创造;哪里有疑难杂症,哪里就有证券律师的聪明才智。证券法律业务已经覆盖到资本市场规范发展的各个方面和领域。”黄炜介绍说,仅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发布实施后的2007年到2009年的统计,证监会共收到正式法律意见书2860件,报送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数量达287家,签字律师达400多名。与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市场快速发展的形势相适应,证券法律业务也呈现出明显的增长势头,2009年共有198家律师事务所报送了1060件法律意见书,分别比2006年增加了近20%和51%。

  完善各项“执业细则”

  黄炜认为,律师执业规则体系的构建为证券律师执业质量和水平的提升提供了制度保证。随着下一步各项细则的陆续出台,律师执业规则体系必将为全面提升证券法律业务的整体水平提供重要的制度保障。

  黄炜要求,扎扎实实地把律师执业规则的各项规范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一是要认真抓好两个规则的学习和宣传。

  二是要确保在执业活动中执行好规则。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要按照规则要求,切实履行勤勉尽责的职责和核查验证的义务,要对照两个规则的要求,修改、完善本所执业规程,落实各项质量控制制度,加强内控、内核把关,提高法律意见书质量,完善工作底稿,按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执业,努力把执业质量和水平提高到新的层次。

  三是要进一步加强监管执法工作。执业规则不仅为律师执业提供了标准,也为监管机关履行监管职责提供了依据。下一步,证监会将严格执行规则的要求,切实加大对律师执业的监管。对发现的违规执业行为,坚决依法采取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还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四是要加快推进业务规则体系建设。下一步,证监会要会同司法部加快推进发行融资、并购重组、境外融资、证券公司业务、期货公司业务等各项“执业细则”的制定工作,力争明年底前形成比较完善的执业规则体系。

  五是要进一步健全律师监管协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证券监管机构与司法行政部门、律师自律机构之间的监管协作机制,特别是要健全监管机关内部业务部门和法律部门的协作机制,制定证券期货监管系统的监管工作规程,明确监管职责分工和执法程序,努力提高监管协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六是要进一步加强服务与指导。要结合业务规则制定情况和资本市场创新发展等情况,及时组织证券从业律师开展业务培训,及时为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提供服务与指导。同时,要积极探索建立执业质量正面激励机制,努力为执业活动规范、执业水平较高、市场评价较好的律师事务所创造更为良好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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