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两人申请保荐代表人资格来源:中国证券报 |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26日 10:09 | 作者:申屠青南
中国证监会公告,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高瑾妮、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韩志科向证监会申请保荐代表人资格,根据《行政许可法》、《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将有关事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如相关内容有不实陈述,社会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的方式反映情况。 为了防止申请人注册资料造假,证监会从3月开始,在正式受理保荐代表人注册申请后,即把与注册条件相关的主要信息在证监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有: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保荐机构名称,个人简历,申请人符合三年以上保荐相关业务经历的说明,申请人最近三年担任协办人的项目,申请人通过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的时间以及符合当时报考条件的说明,申请人关于其诚实守信、品行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最近三年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未负有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未在其他商业机构兼职的声明,以及举报方式等。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证监会仍按正常程序进行审核。(申屠青南) 文档附件:
相关阅读:
相关推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