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股指期货交易将实行特别风险揭示制度来源:中国证券报 | 发布时间:2010年01月18日 07:25 | 作者:李中秋
15日至22日,中国期货业协会就《股指期货交易特别风险揭示》公开征求意见,股指期货交易将实行特别风险揭示制度。此举旨在配合股指期货的推出,保证股指期货市场平稳、规范和健康运行。为让投资者全面了解期货交易的风险,在入市交易前,投资者必须阅读并签署《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客户须知》。 《股指期货特别风险揭示》要求,期货公司应当让投资者充分了解股指期货交易风险,包括保证金交易方式所引起的杠杆性风险、到期交割风险、投资者必须遵循“买卖自负”的金融市场原则等内容。 中期协还就《期货公司执行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管理规则》征求意见,并修订了《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协议指引》。(李中秋) 文档附件:
相关阅读:
相关推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