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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阳光基中宝产品获批来源:中国证券报 | 发布时间:2009年06月09日 09:49 | 作者:朱茵
光大证券阳光基中宝产品获批
光大证券“阳光基中宝(阳光2号二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8日获得监管部门批复,将于6月中下旬开始发行。 因“光大阳光2号”存续期为三年,即将于今年8月31日到期终止,光大证券推出“阳光基中宝”(阳光2号二期),作为“光大阳光2号”的承接产品。“阳光基中宝”保留了“光大阳光2号”的产品特性,仍旧是一只FOF产品,主要投资于各类公开发行的基金产品,实现投资二次优化,风险二次分散,还可参与新股申购、投资优质股票(不超过20%)等。产品存续期为10年,资金规模上限为100亿,仍由原“光大阳光2号”投资团队负责运作,管理人光大证券准备在推广期以自有资金认购计划份额(最高不超过1亿元)。同时,“阳光基中宝”成立后,原“光大阳光2号”客户的留存份额可免费转换到新产品中。 作为光大证券发行的首只FOF理财产品,“光大阳光2号”自2006年8月成立以来,为客户创造了近150%的高额收益。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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