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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金融机构北上门槛大降 券商合资更具优势

  5月9日,《<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六》(以下简称CEPA6)在香港签署,今年10月1日将正式启动。该协议进一步扩大了两地金融开放的范围,其中允许香港银行在广东省设立“异地支行”,以及允许香港与内地券商在广东省内设立合资证券公司,尤其值得关注。

  “异地支行”成本大降

  根据CEPA6,香港银行在广东省设立的分行,或者在内地设立的外商独资银行已在广东省设立分行,均可以参照内地相关申请设立支行的法规要求,提出在广东省内设立异地(不同于分行所在城市)支行的申请。换言之,香港银行在广东省内跨区设立支行时,无须先在当地设立分行。

  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发言人解释称,允许香港银行在广东省设立“异地支行”最大意义在于,有利于进一步扩大香港银行在内地的业务。“开设一家分行要求具备3亿元的营运资金,而一家支行只要求1000万元,这大大降低了资金和成本的开销。”

  香港银行公会主席兼汇丰银行执行董事王冬胜也表示,“新协议允许香港银行在广东设立异地支行的新措施,将有助于香港银行在广东更多城市提供服务,并加快香港与广东金融界的融合,进一步增强区内经济力量,这是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长远发展的重要一步。”

  据悉,目前有13家香港银行在广东省设有分行,可率先受惠于“异地支行”的措施,这些银行包括:汇丰、中银香港、东亚、中信嘉华、创兴、大新、恒生、南商、上商、大众、永亨、永隆及工银亚洲。由于“异地支行”是广东先行先试的做法,对香港银行而言是一大优惠,而这项措施连内地银行都未能享受,内地仍需按“先分行、后支行”的模式铺设网点。

  券商合资更具优势

  在证券服务方面,CEPA6指出,符合特定条件的香港证券公司与内地具备设立子公司条件的证券公司,可在广东省设立合资证券投资咨询公司,香港证券公司持股比例最高为1/3。同时,该协议还允许符合条件且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内地证券公司,根据相关要求在香港设立分支机构,以及积极研究在内地引入港股组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

  “两地组建合资证券投资咨询公司,对香港证券公司拓展内地市场有很大的好处。”国内一家券商投行人士告诉记者,“由于香港与内地证券市场存在诸多关联性,因此,两地组建合资公司在文化背景和经营模式等方面更具有优势。”

  而允许内地券商赴香港开设分支机构,更有益于推动内地券商向金融集团的目标进军。据了解,自2001年,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管理办法》允许中资证券公司申请设立或参股、收购境外证券公司以来,香港几乎成为内地券商实现“走出去”的首选地。目前,包括国泰君安、申银万国、招商、光大、中信、华泰、国元、广发和海通在内的多家券商都在香港设立了全资子公司。然而,与这些在内地实力雄厚的母公司不同的是,由于规模太小,中资券商子公司在香港的发展频频触礁。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CEPA6中提及“研究在内地引入港股组合ETF”,香港联交所行政总裁周文耀年初便在上海表示,“港交所年内将于上证所推出恒指ETF产品”。业内分析师认为,这相当于“港股半通车”,内地投资者可以通过购买恒指ETF,间接投资港股,但这更适合于机构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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