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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经纪人无证上岗来源:长江商报 |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5日 09:56 | 作者:
在“灰色地带”徘徊10年的证券经纪人从此将得到正名与合法保护。证监会发布通知,《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自前日起正式施行,证券经纪人须取得证书后方可执业,投资者可据此严格监督经纪人,增强自我保护。 证监会提醒投资者在接受证券经纪人的宣传、推介和服务时,主动查验证券经纪人证书,仔细阅读证书载明信息,了解证券经纪人身份、服务的证券公司及其证券营业部、代理权限、代理期限、执业地域范围及禁止行为,发现证券经纪人涉嫌违规执业等问题的,应拒绝接受其宣传、推介和服务,并可向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业协会举报。 据了解,目前,8万多从事证券经纪业务的人员中,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人员仅3万多人。本报综合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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