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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阳光3号管理人提浮动管理费增厚风险准备金来源:中国证券报 | 发布时间:2009年02月10日 09:13 | 作者:朱茵
6日,光大阳光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光大证券决定提取浮动管理费投入风险准备金,增强对该计划合同约定客户利益的保障。据悉,这一做法在国内集合理财产品中为首例。
在阳光3号计划中,管理人特设风险准备金账户,按约定承担有限风险赔付责任,其目的是为了保障本计划客户的利益而设置的一个“安全垫”。管理人光大证券决定以增厚该计划客户风险准备金的方式,增强对合同约定客户利益的保障。具体实施办法为,管理人光大证券将每个开放日计提的一次性支付给管理人的浮动管理费的50%一并划入该计划特设的风险准备金账户,与原划入风险准备金账户的50%的浮动管理费共同承担“光大阳光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有限风险赔付责任,风险准备金的使用和支付将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继续履行。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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