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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早报 |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15日 07:10 | 作者:官平
昨晚,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八一钢铁,600581)发布公告称,因受让其他股东转让股权,宝钢集团持有的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钢公司,为八一钢铁大股东)的持股比例,由69.56%增加至75.55%。
八一钢铁昨晚的公告显示,宝钢集团增持的股份为5.99%(约6%),为受让其他股东转让股权。此前,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行)6月28日在上海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八一钢铁大股东八钢公司5.99%的股权,两者的股份数完全一致。而建行在此次挂牌之前,第二次挂牌价格从4.2123亿元降至3.968亿元,降价2443万元。
建行所持八钢公司股份实为“债转股”,债转股是企业无力偿还银行贷款时,银行将持有企业债务转化为持有企业股权的一种做法。按银监会有关规定,此类情况下,银行只能过渡性持有而不能长期持有企业股权,因此企业经营情况好转后,建行所持八钢股权必须进行转让。
根据八钢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数据显示,2009年净利润3.86亿元。而作为旗下企业的八一钢铁,2010年上半年成功扭亏,实现净利润3.2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