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每日经济新闻 |
发布时间: |
2010年01月19日 07:57 |
作者: |
熊晓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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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 每经记者 熊晓辉 发自上海
上实发展(600748)子公司起诉上海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海万科)一案很快将见分晓。
1月16日,上实发展公告称,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上实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实城市)与上海万科进一步协商,双方就上实城市对上海万科逾期支付合作价款诉讼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已于2010年1月14日签署了和解《协议书》。1月15日,上实城市向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有关诉讼请求。
上实城市与上海万科的纠纷源于3年前的一次股权转让。2006年4月25日,上实城市和上海实业东滩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实东滩)与上海万科签署《合作协议》,上海万科以1.44亿元增资入股上海加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加来),上海加来的注册资本增至1.8亿元,上实城市持有其18%的股权,上实东滩持股2%,上海万科持股80%。增资完成后,上实城市与上实东滩又以8.91亿元的价格将上海加来20%股权一并转让给上海万科。上海加来公司于是成为上海万科的全资子公司。
2007年1月26日,上实城市向上海万科转让加来公司18%的股权,并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但截至2009年底,上海万科仍有2849万元款项未支付给上实城市。为此,上实城市于2009年11月30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上海万科支付2849万元及逾期利息。
“这个事情,我们已经和上海万科和解。”1月18日,上实发展董秘办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上述人士称,最终只要求上海万科偿还本金,上海万科须于今年1月29日前向上实城市支付合作价款2849.27万元。
不过,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上实发展另一位办公室人士处了解的情况,当初上实城市与上海万科的股权转让涉及资金高达8.91亿,之所以留有2800多万的尾款,是因为上海万科对上海加来的项目在政府手续方面存在担忧。不过,该人士对具体细节并不是很了解,而上述上实发展董秘办人士亦不愿对此表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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