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东方早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1月05日 07:53 |
作者: |
孙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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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早报记者 孙雯
上实发展(600748)昨晚公告,日前,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上实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上实城市)收到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后者决定受理上实城市对上海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下称上海万科)逾期支付合作价款的起诉。
公告称,2006年4月25日,上实城市和上海实业东滩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上实东滩)与上海万科签署《合作协议》,上海万科以1.44亿元增资入股上海加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加来公司),增资后,加来公司的注册资本增至1.8亿元,上实城市持有其18%的股权,上实东滩持股2%,上海万科持股80%。(增资前,上实城市持有加来公司90%的股权,上实东滩持股10%)。
增资完成后,两公司以8.91亿元的价格将加来公司20%股权一并转让给上海万科。
2007年1月26日,上实城市向上海万科转让其持有的加来公司18%的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亦办理完成,但截至诉讼之日,上海万科仍有2849万元款项未支付。
为此,上实城市于2009年11月30日向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上海万科支付2849万元及逾期利息68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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